专业资质转让代办平台

客户服务

  • 全国资质服务热线:13811029115
  • 李经理: 13811029115
  • 北京优照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13811029115
河北省住建厅: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撤销资质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来源:优照转让网 阅读量:706 时间: 分享到: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对一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作出处理并进行公示。公示指出,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企业资质时,存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不实、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履历及个人业绩材料造假、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行为,予以依法撤销其取得的资质,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关于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处理意见的公示

经查,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时,存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不实、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履历及个人业绩材料造假、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行为,现将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有关规定,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警告并撤销其取得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因资质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派企业人员持法人委托书、申诉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资质许可机关申诉(联系电话:0311-87904534);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按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